对家人谎称在武汉工作,实则靠着小额网贷度日,辗转在小旅社、网吧“流浪”。1月29日凌晨,来自湖北天门的农家子弟、25岁的研究生罗正宇,在江岸区上海路一家小旅社自缢身亡。
▲罗正宇的遗书
留下遗书:“都是我的错,对不起”
“在武汉玩了一年,什么事都没做。没什么遗产留下,借了一屁股债,不会还了。我太幼稚了,大人和我说的都是对的。可惜我明白太晚。都是我自己的错,对不起……”1月31日,50岁的罗父罗立军几次捧起儿子罗正宇的手机,看着电子“便笺”上的留言,几次老泪纵横。
“1月13日,儿子刚过完25岁生日,我们本来约好一起回老家过年的……”罗立军告诉记者,1月20日下午,儿子还给他欠费手机充了100元话费。父子俩约好:1月30日晚上10时,儿子到武汉火车站接他。
“29日早上9时,警察给我打电话说他自杀了……”当晚,罗立军从打工地浙江绍兴赶到汉口殡仪馆,见到了儿子的遗体。后来警察给他看了监控录像:当晚,罗正宇穿戴整齐,曾独自一人在楼道内上下徘徊,凌晨3时40分以后,他上到三楼平台后,再未下来。
在死者床头手机便笺中,还留下一份疑似给旅社老板的遗言,“老板,你立刻报警吧,我在顶楼上吊自杀了!”
这一年谎称在工作 实际在“流浪”
对罗正宇离去,家人始终想不出答案。
父亲罗立军告诉记者,2010年,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“交通运输工程”专业,经过6年本硕连读,2016年7月毕业,后应聘进入到武汉一家央企工作。对农家子弟来说,本来应该是苦尽甘来。
“这家央企主要从事城市轨道建设,签约后,儿子随后被外派到杭州一项目工地上锻炼,每月工资能拿6000元。”罗立军说,不过才干了半年,儿子就不顾家人劝阻,坚持要辞职。
2016年底,儿子回老家过完春节,正月十五刚过就到武汉发展。罗立军透露,父子两人分手时,儿子透露身上还有1万多元积蓄。
罗立军说,儿子1岁时,他和前妻离异,他常年在外打工,儿子罗正宇基本上由爷爷奶奶带大。儿子从小学到高中,一直都成绩优秀,没让他操什么心。
罗正宇从小就和爷爷十分亲近,即便大学毕业,依然保持着每周五和爷爷通电话的习惯。罗立军说,2017年8月,儿子还跟他透露,找了一家汉口的网络科技公司上班。
直到出事3天前,罗正宇还在跟爷爷报平安,说工作身体“挺好”。
“没想到这些都是儿子骗我们的,”罗立军说,儿子出事后,他曾专程到这家公司探访,对方称儿子从未在此上过班。
靠网贷生活 支付宝余额仅剩0.71元
1月31日,记者从江岸区警方获悉,对于罗正宇死亡定性为“自杀”。
罗正宇的家人告诉记者,种种证据显示,罗正宇在武汉这1年,一直没工作,也没有收入来源,而是靠网络借贷“流浪”生活。
小旅社住客登记显示,罗正宇1月23日入住该旅社,房费55元/日,这家旅社条件简陋,房间内仅一张床。
罗正宇的全部遗物,除了一个读大学时的破旧拖箱外,就是一个蓝色双肩包。几件旧衣服、一个钱包和一部价值千元的智能手机。钱包中仅有一张身份证,无一分现金。
家人登录其手机,发现其支付宝余额仅剩0.71元。
在其手机中,共发现“招联金融、贷上钱、来分期、安逸花、借贷宝、马上金融、贷小强”等13个网贷APP,总共欠下5.2万元分期欠款,这些小额贷款大多从单笔1500元至8000不等,被分成半年至1年不等的分期,目前不少已经逾期。
死者的支付宝和微信记录显示,每次贷到钱后,除大部分用于偿还旧账外,剩余被用于充值到支付宝,进行日常消费。
支付宝消费记录显示,罗正宇最近1年活动轨迹均在武汉,基本在江汉路和胜利街一带、几家网咖和便利店,以及租住地附近的几家炸酱面、拉面馆、牛肉面馆和汤包店。
家人怀疑:高利贷成催命稻草
除以上有据可查的13个网贷APP分期欠款外,还有几笔共约1万元的微信私人高利贷,让其三叔罗季军怀疑,侄儿罗正宇是不堪债务压力,走上了绝路。
记者注意到,这些通过微信私人转款方式进行的借贷,利息和各种手续费十分高昂,一家名为“51掌上宝”的刘某1月22日,通过微信借给死者3000元,在扣除700元续期费后,实际仅到账2300元。仅仅一周后,连本带利就滚到了3900元,由于未能还款,第三方催债公司已介入收债,催债人员称,他们是按本金10%、300元/天收取违约费。
目前,包括罗正宇的父亲、二叔和三叔在内多位家人,已接到了催债公司的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,有些威胁说“当心点”。不得已,他们将死者的殡仪馆开出的单据贴在微信圈内,以试图让催债者止步。
律师:家属可不必代偿债务
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,《关于规范整顿“现金贷”业务的通知》明确规定各类机构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,如果合同约定贷款未及时偿还时违约金畸高,即造成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年利率24%、特别是超过年利率36%的部分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对死者没有清偿的借款等款项,只要死者负债大于资产,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,死者父母可选择放弃继承,这样就不用清偿死者的债务了。
另外,刘源波告诉记者,因为死者是自杀,故放贷公司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不过,如果放贷公司在催债时存在过激言语或不当行为等过错时,就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对此,死者父母可在有证据情况下,依法向法院起诉。
没想到他会自杀 同学老师很惋惜
2015年11月,曾被武汉理工大学评为学校”三好研究生”。罗正宇的死,让同学和老师都感到很惋惜。
远在广东、曾与罗正宇同学9年的李冰(化)向记者透露,罗正宇出事前,一直声称自己在武汉上班,偶然网上碰上,还说要加班。
“他自尊心很强,平时很少主动和同学交流,在同学群中很少冒泡,2017年就更少说话了。”罗正宇毕业后,有些逃避工作。
在硕士导师杜志刚的印象中,罗正宇是一位优秀的学生,就是性格有些内向,不善于和人互动交流。“本来以他的专业条件,找一份不错的工作,是很轻松的事,”杜老师说,“如果有什么困难和家人同学说一声,大家肯定会帮他。”
杜老师认为,罗正宇的悲剧,固然有其家庭、性格、网络借贷等综合因素,但作为大学生毕业后,如何从学生身份向社会人转变,如何融入社会,值得反省和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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